释义 |
法律分析: 抵押权利人一定要时刻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如果债务人有些行为会损害债权的,就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阻止。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的,并不加以严格限制,只是在转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转让时未通知抵押权人的,应当是何后果,不得而知。对此不能采取债权转让通知规则的做法,因为抵押财产的转让,抵押权随之转让,原则上不会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不应因未通知抵押权人,就确认其转让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