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土地问题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释义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确权是在全国范围的开展,应该是在今年,大部分地区部都将基本完成土地确权任务。有的地区可能刚开展,或者还未开始,担心自己的权利不能保障,想要咨询一下相关部门的,就要弄清楚我们应该去找哪个部门来处理这些情况。
    参与农村土地确权的有这8个对口部门:
    ①负责各县土地确权工作总体协调的是党委、政府办公室(厅);
    ②负责政策研究和工作督查的是党委农工办;
    ③负责宣传培训、业务指导,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考核的是农业(经管)部门;
    ④负责统筹安排经费的是财政部门;
    ⑤负责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经省级验收合格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指导处理有关权属的矛盾纠纷的是国土资源部门;
    拓展资料: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服务的是政府法制部门;
    负责指导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的归档和管理的是档案部门;
    负责农村金融项目创新,探索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办法的是金融部门。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14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2: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