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福利院收养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社会福利院收养条件是:(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