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要调岗,还不给加工资,我有权拒绝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司要调岗,还不给加工资,我有权拒绝吗 1、如果公司调岗降薪,劳动者一般能拒绝。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使用书面形式;若劳动者认定变更行为不合理的,就可以拒绝变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可否随意调岗 1、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 3、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 (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 (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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