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是怎么算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为:失业保险金等于保险金领取期限乘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有十二个月、十八个月、二十四个月不等,期限的长短由缴费的时间来进行相应的确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则需参照当地的具体情况。 一、失业金领完后手续怎么办 失业金可以一次领完。 失业人员本人持营业执照、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即可办理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金,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不在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交了27个月失业险可以领几个月失业险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三、领失业金期间怎样找工作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工作,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如果是按照相关的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所在的单位按照规定已经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如果不是因为自身的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者不愿意中断就业,而是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也可以领取相应的失业救济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已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如果累计缴费的时间超过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八个月。如果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已经超过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就是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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