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利用好证据材料,寻找对自己有力的材料,积极应诉。只要原告的证据真实、合法,被告不承认也没用,除非被告再举证推翻原告的证据。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公正审判的。 被告反诉原告怎么处理: 被告反诉原告可以针对被告反诉的诉状、证据,搜集用以反驳的证据,提交答辩,积极应诉。反诉目的具有对抗性,可抵消、吞并、排斥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会给原告一定的答辩时间,一并审理本诉和反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应当有联系,且反诉不以本诉的撤回而终结。 综上所述,如果被告不承认起诉状,原告也可以收集主材料,积极应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