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合同终止有哪些原因 |
释义 | 合同终止的原因: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合同因提存而消灭;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其他。 合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以下情形: 1、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 2、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完毕; 3、合同的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无效劳动合同原因有哪些 无效劳动合同原因有这些: 1、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 2、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 3、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权利,免除自己的责任;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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