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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
释义
    法律分析:具有产权的车位:
    1、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
    2、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
    不具有产权的车位:
    1、人防工程的车位。
    2、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另一种情况。
    3、规划之外新增的车位
    一、小区内的停车位归开发商吗
    有产权的停车位归开发商所有,可以出售给业主,业主也能获得车位产权证,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不是产权人,建成后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开展租赁业务。
    这种人防车位只能租,没有产权证书。如果停车场包含业主公摊面积内,属于公共用地,则房开商无权出租或出售车位,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来决定车位的使用。
    二、小区的车位车库是否应当首先满足业主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对于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虽然产权属于开发商,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因此,如果开发商以“只售不租”或“只租不售”等各种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实际上变相限制了小区内业主通过出租等方式使用车位的权利,小区内业主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开发商将空置的车位向小区内业主进行出租或出售。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开发商无权以“只售不租”或“只租不售”等方式对非规划内车位进行处分、获利。
    三、开放式地下车库开发商有权出租吗
    物业法对车位的规定在民法典中明文规定区内所有公共地方都归全体业主所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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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11: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