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骗婚该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对方是能够认定为诈骗罪的,建议积极收集证据进行报案的,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在公安局立案并进行相关强制措施和侦查后,移交检察院进行公诉;但是诈骗罪需要数额和构成要件的要求,一般当事人对行为和证据的认定程度有限,因此在这里也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和解决方式进行介绍。 首先,如果对方是在婚前索要财物作为彩礼的,彩礼本身可以在三种情况下主张返还: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造成了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双方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但因为种种原因选择离婚的,这种无法主张彩礼的同时也很难主张属于诈骗,除非能够证明对方多次使用这种方式取得彩礼和夫妻共同财产的。 其次,如果一方取得财产的方式并非是取得赠与、彩礼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份额,而是在婚姻中由于另一方的过错取得赔偿的,即使能够证明对方多次发生类似情形,也很难主张这是一种诈骗行为,因为取得赔偿的前提下是另一方的行为产生了法定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这样的行为原本就是不正确的,取得赔偿是正当的。 例如,甲在与乙结婚后经常以刻薄的语言评价乙的行为,对乙施以冷暴力并很少操持家务,乙一怒之下对甲多次施以暴力,甲收集证据后起诉离婚并因乙的家庭暴力行为获得了精神损害赔偿,乙后来得知甲前两次婚姻也有相同的结局,均通过家庭暴力取得了赔偿款,但甲的行为依旧无法被认定为诈骗,因为甲取得财产的方式并不是乙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了财产,而是乙的行为不被法律所允许,甲取得赔偿的方式是正当的。 本文对如何认定婚姻诈骗、如何处理婚姻诈骗和一些常被认为是婚姻诈骗的行为进行了介绍和解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的情况和细节都是有所不同的,需要正确地进行行为分析和法律规定的匹配,才能确定案情中行为的性质和相应的处理方法,如果您有婚姻家事相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解答与咨询,信金国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一、发生彩礼纠纷该如何处理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要回给女方的彩礼;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除非双方领取结婚证后未共同在一起生活,或者男方给女方彩礼后导致生活困难,这两种情况下,也可以向女方要回给付的彩礼。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现实生活中,男女交往过程中,男方可能会送很多财物给女方。这些礼物不仅包括订婚后男方给予女方的聘礼,还包括各个节日或者某种特殊的日子男方或男方家长赠送给女方各种礼物,比如见面礼、生日礼物等等。在发生纠纷时,这些财物中哪些属于彩礼,必须要作出判断。 一般认为,订婚后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依当地习俗给予女方及其家庭的财物应认定为彩礼。对于双方及其家庭之间为赠进感情而赠送的价值不大的财物,应认定为一般的赠与,而不是彩礼。 另外,应当将彩礼与借婚姻之名骗取财物进行区别。借婚姻之名骗取财物是指女方表面上是与男方结婚为条件索要聘礼但实际上却只为骗取男方的财产,并没有真正结婚的意愿。种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情节严重,就会涉嫌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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