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陪嫁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以下情形分析: (1)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2)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给的而且女方父母并未明确表示该嫁妆仅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一般来说会被认定为该嫁妆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可能由女方父母、女方、或者是男女双方共同来支配。具体谁享有彩礼的支配权,需要结合实际情形确定。对于在婚前就已经实施了彩礼支付行为的情形,通常彩礼都并不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男方不享有支配权。 一、男女双方没有结婚彩礼返还吗 男女双方没有结婚彩礼不一定需要返还,若是男方没有提出返还请求,那么女方可以不返还。若是提出了返还请求,那么女方就极有可能需要返还彩礼。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