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请规定 |
释义 | 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三年以上南宁市城区户籍并在城区工作或居住;2)两人以上家庭或年龄超过30周岁的单身人士;3)无自有住房;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购房程序包括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一、申请南宁市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三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实际居住生活; 2、属于两人以上家庭户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的单身人员;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主要程序 1、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1] 2、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3、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拓展延伸 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及条件 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及条件是指在南宁市范围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居民可以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标准来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户籍证明等。其次,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通常是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表格。申请人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家庭收入不超过一定额度、居住年限等。经过审核和评估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经济适用房的使用权或购买资格。这一政策旨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及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机会。申请人需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流程提交申请。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将获得经济适用房使用权或购买资格。此政策旨在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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