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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时期妇幼健康工作方针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20-64岁城乡妇女(含流动人口、有性生活史)均可到妇幼保健院享受免费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出分级分类指导原则,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 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母婴保健领域的教育和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母婴保健技术,普及母婴保健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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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1: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