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医保还有商业保险,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报销: 1、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将可报销的费用先使用医保卡支付,获得医保的报销金额; 2、使用商业保险进行补充报销,将已支付的费用和医保报销金额一起向商业保险进行报销,获得商业保险的报销金额。 有医保还有商业保险,需要准备的报销材料如下: 1、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用于结算医保报销部分的费用; 商业保险卡或保险单:用于证明已经购买商业保险,并且可以进行商业保险报销; 3、医疗费用发票:用于证明已经消费的医疗费用,发票上需包含费用明细、医院名称、开票日期等信息; 4、医保结算单:医院出具的医保费用结算单,用于证明已经使用医保卡进行了部分费用结算; 5、个人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护照等; 6、其他相关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处方单等相关材料。 综上所述,在进行商业保险报销时,可能需要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医保结算单、商业保险卡等相关材料。具体操作可以咨询医院或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或者查看医保和商业保险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