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边州生孩子产假的休息时间有多久 |
释义 |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法律规定:《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四)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延边州珲春市生孩子产假的休息时间有多久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法律规定:《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四)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吉林省延边州扶余市生孩子产假的休息时间有多久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法律规定:《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四)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贵港市生孩子产假的休息时间有多久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48天。法律规定:《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安顺市生孩子产假的休息时间有多久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法律规定:《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铜陵市生孩子产假的休息时间有多久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法律规定:《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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