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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最低工资的计算过程中不得作为职工最低工资
释义
    

法律主观:
    


    最低工资标准是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综合参考各影响因素来计算确定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当地的就业状况;以及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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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