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怎么处罚? 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二、有关地方性法规 《威海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巡游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办理从业资格注册手续从事巡游车经营的; (二)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三)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四)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五)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携带营运证、巡游车驾驶员证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车相关设备的; (八)接受巡游车电召服务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九)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十)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的。 《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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