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中律师可以联系对方当事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法院在开庭前允许双方在庭外和解,这庭外和解包括开庭前和开庭后判决之前。故原、被告及双方代理人都可以与对方进行会见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六十一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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