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修路没有指示牌发生事故怎么定责 |
释义 |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高速上停车被追尾责任 在超车道上停车,造成后车出现追尾责任一般都是前车全责的,具体如下:1、相关规定是严禁在超车道路上停车的,就算是临时停车也要在应急道路上停,还要在车尾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2、在这次事故中,如果确定你没有超速行驶的话就是前车的全部责任,如果你超速行驶也应该承担部分的责任;3、超车道是在高速公路上为超车的车辆提供一条满足行驶要求的道路。 二、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报警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追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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