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合同是一种从属于主合同的合同,不能独立存在,只能依靠主合同。定金合同生效后,法律效力如下: 1、定金是主合同成立的证据,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明主合同的存在; 2、定金合同生效后,除非双方达成协议并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后,定金应抵消或收回; 4、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定金罚款。 交付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