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登记办理就是需要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 房屋产权证 书、房屋变更 登记申请书 去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办手续,只有经过转让变更登记才能发生房屋物权变动的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