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期满,如果你不符合可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条件时,单位有权不再与你续签。由于你的合同期满是在病休期间,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单位无权 终止劳动合同 ,而需要延续至医疗期满。如劳动者仍无法工作,则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