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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吗我想咨询亲属房产买卖?
释义
    近亲属房屋买卖需要的手续有:签订买卖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全部共有方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我想问关于房产买卖的问题?
    房屋买卖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等。《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买卖遇到点问题想咨询一下?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1、确定房屋的权益归属和真正实际的产权人;2、查证房屋是否进行的第二次出卖;3、查证房屋是否有权属争议,是否被抵押担保;4、所购买的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或者其他特殊重大隐瞒事项。《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你好,我想问一下,房产证上改名字,直系亲属需要费用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需要收费的。若是加名的一方与现有的登记方是夫妻关系的,则只需要缴纳工本费。其余情况下还应当缴纳相应的税费。不动产物权登记之后才会发生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是因为房屋纠纷想咨询下你?
    遇到房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具体应当如何处理,应当根据实际的纠纷情形,结合法律规定确定。如果合同包含有效的仲裁条款,则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吗我想问一下房屋过户?
    房屋过户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的。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设立登记主义,当事人想要取得房屋权利的,应当办理登记,只有办理了登记后,当事人才能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然后不动产登记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的,那么房屋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应当去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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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7:2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