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食品中掺入有害物质,侵犯国家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人身健康权利,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通常是为了获得非法利润而故意行为。 法律分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包括以下要件: 1. 侵犯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身体健康权利的客体; 2. 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3. 一般主体作为犯罪主体; 4. 故意犯罪,通常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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