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