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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老年补贴
释义
    六十岁以上的所有农村老人每月可以享受国家财政的80元左右的日常生活补贴,超过80岁。每年增加100元生活补贴,超过90岁每月补贴标准在160元左右。我国地域辽阔,每个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不一样的,所以高龄津贴标准自然也是不一样的。天津市给予该市百岁老人的津贴为每月500元,标准最高。浙江省高龄津贴标准最低每人30元/月,浙江省出台政策较早,津贴标准也较低,该省在2011年制定相关标准,规定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江苏省则规定向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300元/月。青海省: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10元;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2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4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80元。重庆:年满70-89周岁后,属于低收入人群时就可享受到每人每月100多元的补助,90-99岁每月每人200元的补助,超过100岁的每月每人500元的高额补助。四川成都的新津县:80-89周岁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
    建议结合自身条件具体分析有那些?
    一、充分认识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
    目前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愈加明显,老龄问题日益显现。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是我县缓解养老矛盾的现实之需。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
    凡具有我县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均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发放标准为:80周岁(含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时间从2011年4月1日起。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即长寿保健补助费每人每月300元,仍按原规定发放。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综上所述国家对粮食补贴,持统一的粮食补贴存折到乡镇政府的财政所查询。国家粮食补贴是对种田农户进行补贴,不是对有田农户进行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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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