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父母赠与的房产需分割,因为受赠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父母未明确子女个人财产,需分割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1063条。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及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父母赠与的房产在离婚时能够分割,因为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当事人的父母在赠与时没有明确子女的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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