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现金支票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当客户需要使用现金时,随时签发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确定金额的现金的票据。一、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例如:工行北京支行朝阳分理处1202027409900080000帐号小写。二、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注意:“万”字不带单人旁。举例:(1)、289,546.52贰拾捌万玖仟伍佰肆拾陆元伍角贰分。(2)、7,560.31柒仟伍佰陆拾元零叁角壹分此时“陆拾元零叁角壹分”“零”字可写可不写.(3)、532.00伍佰叁拾贰元正“正”写为“整”字也可以。不能写为“零角零分”(4)、425.03肆佰贰拾伍元零叁分(5)、325.20叁佰贰拾伍元贰角。角字后面可加“正“字,但不能写“零分”,比较特殊。三、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羊”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