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办理登记的申请材料。2.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结果等工作的过程。3.登薄: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4.核发不动产权证。 一、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程序如下:1、以书面形式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申请;2、提交需要的材料,如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变更的材料等;3、审核材料;4、符合登记条件,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买房子办不动产权证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一般在三十日内办理完成。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法律规定通知办房产证有期限吗 法律规定通知办房产证是有期限的。当事人已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的,一般在房地产登记机构受理当事人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可以取得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