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因此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以下流程买房的:1、向单位提出买房申请,单位进行核实后,出具证明;2、职工拿着单位出具的证明,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3、管理中心应当审查职工提交的材料;4、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且通知申请人;5、准予提取的,需要出具准予提取的材料;6、申请人拿着出具的材料,去委托的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