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市办理异地身份证要三十个工作日,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应登陆互联网或拨打114电话,按照选择受理点、录入个人信息、选择受理时间、选择领证方式、打印或拍摄预约受理成功通知的顺序进行预约受理; 2、预约成功申请人(未成年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陪同或代办,六周岁以上公民须到场采集指纹)持以下材料,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受理后现场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 3、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4、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领取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