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防验收由哪个主管部门管理 |
释义 |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一、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啊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7、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8、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9、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0、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1、验收入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13、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1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7、其它有关资料。 二、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都有哪些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规定: 1、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 2、建设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三、发包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发包人的权利义务: 1、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作业进度和质量,而不妨碍承包人的正常运行; 2、发包人收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后未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3、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和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受建设工程; 5、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6、因施工人员原因造成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员在合理期限内免费修理或者返工;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工、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因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8、由于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者未能按期限提供必要的勘察和设计工作条件,发包人应根据勘察人员和设计人员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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