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日照外国人出入境证签发法律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外国人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入境。”; 第二十七条:“外国人出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等原因未持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本国驻中国有关机构补办的,可以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二、日照外国人出入境证签发地点 日照市东港区五莲路339号日照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