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离婚协议的房子可以执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离婚协议的房子是可以执行的。 1、离婚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上达成的义务, 2、一方不履行的,经过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一、协议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处理 协议财产分割反悔需要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必履行协议上的内容。 2、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但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3、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返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另一方离婚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协商索要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 法院判决下来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局可以直接去函给对方的工作单位,从其工资里扣抚养费。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书虽然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能依据离婚协议向民政部门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判决后该协议具有法律强制力,如果一方不主动履行,另一方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时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双方自愿变更抚养权,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如果双方就变更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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