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离婚是否会执行房产? |
释义 | 离婚时房产应由夫妻协议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处理;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可被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申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不会主动处理房产,房产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夫妻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处理,此时法院可以判决房屋问题并在当事人申请下执行房产。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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