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补办房产证手续 |
释义 | 房产证丢失补办流程及所需材料:备件申请、备案查档、登报声明、勘丈入册、登记审查核准、缮证发证。所需材料包括书面办理书原件、办理人证明文件、已领证原件、权力人赞同处理文件、遗损声明报纸原件、房产注册表和平面图。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丢失按照以下流程补办: 1、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 (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写清楚房产证丢失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 (4)凭身份证明,带上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备案查档 (1)申请人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声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六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4、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6、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领证。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二、补办房产证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办理书原件; 2、办理人证明文件; 3、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原件(房改房注册机构能够承认办理人已收取证书的在外); 4、已设定他项权力或预告注册的,应出具权力人供给赞同处理遗损注册的书面文件原件; 5、刊登《证书遗损声明》的报纸原件; 6、有些给房子注册表、房产平面图(办理人承认)。 结语 补办房产证的流程繁琐,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即可:备件申请,备案查档,登报声明,勘丈入册,登记审查核准,缮证发证。提交的材料包括书面办理书原件、办理人证明文件、已领证原件、权力人赞同处理文件、《证书遗损声明》原件、房产相关文件。补办房产证需要耐心等待,但最终将获得合法权证。费用标准为10元/本工本费和5元/本印花税。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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