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杭州 市,居民将自己的个人住房进行出租以后,是需要按照规定去进行相关登记手续办理的。那么大家知道杭州居住 房屋出租 登记办理有哪些依据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 法律知识 , 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有哪些依据 《 浙江 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居住房屋,是指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旅馆业客房、 廉租房 、公共租赁房屋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是指按本办法规定报送、记录、管理居住 房屋租赁 当事人相关信息的活动。 二、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要求是什么 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并报送下列信息: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承租人(包括其他实际租住人员)的姓名(名称)、 身份证 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性别、民族、 户籍 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二)居住房屋的地址、租期、使用功能等基本情况; 出租人与承租人终止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送承租人的名单。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有哪些依据的相关知识, 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办理 是根据 《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制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