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最新法规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1、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享受半价优惠。 2、6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免费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 3、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在广州市公立医院就医,享受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减收1元(专家特需、特优门诊除外)。 4、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且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办理公证时,公证费予以减半。65周岁以上且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办理公证时,公证费予以全免。 法律依据:《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 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发放对象为年满60周岁的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件的公民。 第四条 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是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规定的相关优待服务的凭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的使用、申领、升级与续期、补换与停用、责任追究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广州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管理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负责制定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管理制度,并落实医疗服务领域的应用和管理。市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林业园林等行政部门负责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在法律援助、办理公证、社会保障、交通出行、文化旅游、文体休闲等领域的应用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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