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怎么算 |
释义 |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时间的计算方式: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和管制的期限同时开始计算;如果被判处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一、聚众斗殴有案底的怎么办 有案底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判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是什么意思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判刑15年后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刑期,主刑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 三、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类型有哪些 有下列种类: 1.管制。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身受到一定限制。 2.缓刑。首先,判处刑罚,同时宣告暂缓执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内保持执行的可能性。 3.假释。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4.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 5.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资格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判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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