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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黑名单后还能当法人吗
释义
    黑名单就是实行被执行人,只能针对自然人。法人就是公司,自设立时成立。二者毫无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在任何一个公司中担任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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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