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的时长是多长?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离婚冷静期的相关内容及其意义。离婚冷静期是指自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冷静期满后双方没有去申领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的意义在于符合婚姻家庭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满足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的需要。同时,实行离婚冷静期并不构成对离婚自由的限制,而是保障离婚自由的必要措施。 法律分析 一、离婚冷静期的长度为三十天。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满后,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的意义是什么 (1)、符合婚姻家庭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完善了我国的离婚制度 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是婚姻家庭法始终坚持的原则,也是我国离婚制度的重要特征。当代社会轻率离婚的现象愈加严重,成为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规定离婚冷静期能够完善离婚制度,防止轻率离婚,满足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的需要。 (2)、实行离婚冷静期不构成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离婚自由是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必须予以保障,离婚自由的权利不受干涉、不受拘束、不受限制。不过,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离婚自由也不是绝对的自由。我国婚姻家庭法历来强调离婚自由,反对草率离婚,并将其作为一项政策的两端,必须兼顾而行。同时,离婚冷静期针对的是冲动离婚、草率离婚,倡导考虑清楚之后再下决心离婚。故规定登记离婚冷静期并不是限制离婚自由,而是保障离婚自由的必要措施。 结语 离婚冷静期的长度为三十天,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满后,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的意义在于符合婚姻家庭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完善了我国的离婚制度,同时不构成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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