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冷静期多少天? |
释义 | 三十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仅在政府机关实施(不适用于法院直接判定离婚的法定事由)。在冷静期过后,如果夫妻双方仍感觉感情确已破裂,唯有离婚是最合适的选择,那么在冷静期后的30天内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是没有申请的,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而对于诉讼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为考虑到对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离婚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诉讼离婚,因此可以理解为对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离婚的,是不适用三十天离婚冷静期的。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该规定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所以通过在离婚手续中规定一定的冷静期,给想离婚的夫妻以一定的时间慎重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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