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距离如何适用有关法律法规) |
释义 |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距离如何适用有关法律法规 一、小型露天采石场与其周边公路、铁路、电力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应当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等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小型露天采石场与其周边除公路、铁路、电力设施之外的其他生产生活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第三十一条的要求执行。 2.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 原发布者:欧阳兵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 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条件简陋,安全保障条件差,事故多发,绝大多数开采设计不具有可操作性,开采方法落后。大部分采石场仍然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的非正规开采方法,装备水平低,多数采用手工作业方式;管理方式落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素质低,没有基本的安全健康保护措施,存在着种种弊端和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采石场主要事故类型及原因 1、物体打击。采石场在爆破作业后不及时对采面上的浮石、险石进行彻底清理,采面上的浮石、险石滚落、坠落击中伤人事故屡屡发生。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一味追求生产进度,或受技术水平的限制及工作疏忽大意等原因,使采面清理不及时、不彻底,仍残留浮石、险石,一旦落下击中采面下作业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坍塌。采石场经营者为了提高产量,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采用一面墙的开采方式,利用凿岩爆破先掏空下部,以使处于上部的岩面悬空,失去支撑而自由塌落。掏底开采不能将上方岩面全部崩落,会在工作面上形成较大的悬石或伞檐等重大事故隐患,上部岩体受雨水侵蚀和频繁爆破震动的影响,致使岩体坍塌可能酿成重大伤亡事故。(一)安全生产对策及措施(二)安全管理对策及措施三、小结方可上岗作业。 3.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的介绍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4.小型露天采石场在预防安全事故方应采取什么措施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工作坡面最高点与最低点的垂直距离(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开采型材的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以下统称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所辖区域内有采石场的乡(镇)应有与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五条 作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六条 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第七条 作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八条 作业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九条 作业单位在采石场开采前,应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资质的采矿工程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开采方案,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审查。采石场的布置和开采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开采方案并审查。 第十条 作业单位每年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一次有关采石场开采进度、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等情况的资料。第十一条 相邻采石场之间应当设置大于30米的隔离带;隔离带矿体只能由一方开采并应予以确定。 相邻采石场进行爆破作业,应当约定实施爆破的时间。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十二条 作业单位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方式,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实施浅眼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6米;实施中深孔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最终边坡角根据岩体的稳定性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60度。 在岩体破碎、稳定性较差的条件下,采石场最大开采高度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勘查、设计或者矿山安全检测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后确定,并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第十三条 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米以上。 第十四条 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应当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相关人员应当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并采取可靠、安全的预防措施。危险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在危险区域内从事任何作业,严禁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第十五条 进入采石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在距地面高度超过2米或者坡度超过30度的坡面上作业时,应当使用安全绳或者安全带。 安全绳应当拴在牢固地点,严禁多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第十六条 作业单位应当修建安全的行人上山道路,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在人工装运作业时,应当有专人监视,防止坡面落石。 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第十七条 作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由专职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 禁止在雷雨天、夜间和雾天进行爆破作业。第十八条 作业人员在铲装、运输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装载、运输安全规程的规定。 同一工作面有两台铲装机械作业时,最小间距应当大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2倍。严禁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载运输;严禁在驾驶室外侧、车斗内站人;严禁人机带病作业。 第十九条 废石、废碴应当排放到废石场。废石场的设置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安全规定。 顺山或顺沟排放废石、废碴的,应当有防止泥石流的具体措施。第二十条 电气设备应当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 变电所应当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第二十一条 作业单位应当有完善的防洪措施。 对开采境界上方汇水影响安全的,应当设置截水沟;有可能滑坡的,应当采取防洪排水措施。第二十二条 作业单位应当制。 5.非媒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有哪十项规定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十项规定由烟台奥普矿山机械为您整理相关的内容: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必须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米。 4.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5.必须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的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 6.必须实行湿式凿岩作业。 7.必须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 8.必须落实边坡安全措施。 9.必须按设计排土,加强排土场管理。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6.采石场管理规章制度 采石场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六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7.采石场管理规章制度 采石场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五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六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安全和产管理制度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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