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做刑事辩护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一、律师可以用了带家属见监狱的犯人吗 律师不可以带家属见犯人,只能律师本人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二、刑事拘留十天了家属可以去看吗 1、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家属可以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探视。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2、刑事拘留的,近亲属在其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人进行探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三、律师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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