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在失业后多久没领取算过期 |
释义 |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累计缴费时间而定,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满五年不足十年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具体领取期限可能因地区而异,可向当地社保局咨询。 法律分析 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另外,每个地方的失业保险条例可能存有差异,具体的当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期限,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是根据各国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在某些国家,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可能是根据失业者的工作历史和缴纳保险的时间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失业后的一段时间内,如三个月或六个月,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可能就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了。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会有更长或更短的领取期限。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保险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累计缴费时间而定。如果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则最长领取期限为十二个月;如果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则最长领取期限为十八个月;而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则最长领取期限为二十四个月。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方的失业保险条例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领取期限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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