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居住证怎么申请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1.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点)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上述办理材料2.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3.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办理条件: 1.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满半年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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