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是 劳动法规定 强制缴纳的,同时 劳动合同法 也规定,合同内必须有社保缴纳协定。 也就是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劳动法强制规定的,任何单位如果不为员工缴纳都是违法行为。缴纳时间从员工入职当月起(如果员工是15号前则当月开始,如果是15号以后,则从次月开始)。 你们单位不为员工买社保,而且还要求员工自行购买是严重 违反劳动法 的行为,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举报,并申请仲裁,可以要求企业为你补缴之前的社保,并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