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金公司的解散需符合法定条件,一般包括:达到合约规定的终止条件;基金合同期满且未得到续签;基金合同订立后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运作等情况。基金公司的解散需经过法定程序,包括通知、报备、清算等程序。 法律依据: 1.《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组成基金资产管理委员会。基金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资产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向基金托管人、投资者和中国证监会报告相关事项。同时,基金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持人、执行主席和执行委员应当满足法定条件。 2.《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可以采取限制业务范围、暂停业务及罚款等措施:(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基金合同的规定;(二)违反自律规则;(三)基金管理人的资金、财产出现重大风险;(四)其他违反诚信义务的情形。 3.《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基金财产进行专门保管和日常运作监督,提供基金财产的托管服务,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相关事项。 以上仅为部分法律依据,具体可根据情况相应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