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遗嘱继承公证这样办理:1、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材料;2、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3、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主要应查明以下问题: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等;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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