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过加入某个国家获得的国籍属于取得国籍。 国籍的取得有两种基本方式: 一是因出生而取得,叫作原始国籍,一是因加入而取得,叫作取得国籍。 加入而取得国籍是指个人因婚姻、收养或者申请等事实,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由某个国家批准其入籍,从而取得该国国籍。在我国,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加入我国国籍必须提出申请,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包括: (1)申请人是中国公民的近亲属; (2)定居在中国; (3)有其他正当理由。经过法定程序的批准,申请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但同时不再保留其外国国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