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民事诉讼费收费标准 |
释义 | 律师民事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到30000元每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500万元为3%;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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